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日常检查执法,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厉惩处高压态势。现公开曝光一批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一、颜某银、唐某云非法销售、运输液化石油气案
2025年7月3日18时许,违法行政相对人唐某云驾驶自有微型货车(车牌号:湘D021**)帮助颜某银从花桥镇将军村卫星组闲置民房内装载运送9瓶12公斤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至花桥镇马署村,在运输途中被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查获。经查,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物质,颜某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工证;唐某云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随后,两名涉案人员被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送县公安局,目前,涉案行为人颜某银、唐某云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二、阳某虎、谢某伟非法销售、运输液化石油气案
2025年7月8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监管人员接举报,称在衡南县花桥镇存在非法销售、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后于7月8日晚上23时许在衡南县花桥镇春华酒楼对面,查获一辆箱式普通货车(湘D2N2**)涉嫌存在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形。经调查,违法行政相对人谢某伟驾驶自有箱式普通货车(湘D2N2**)以营运盈利方式为涉案行政相对人阳某虎从衡东县杨林镇某家液化石油气站非法运输26瓶12公斤规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至衡南县花桥镇,阳某虎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工证;谢某伟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随后,两名涉案人员被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送县公安局,目前,涉案行为人阳某虎、谢某伟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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