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融媒体中心6月6日讯(记者 胡丁丁 通讯员 许小春 全秋桂)5月下旬以来,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明率队到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等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蒋璞,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远毅分别参加。
调研组查阅了“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司法局等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资料,听取了情况汇报,肯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加强和改进“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是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的需要,是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公信力的需要,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确保法制统一、建设法治衡南的需要。“一府一委两院”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防止违法“红头文件”扰民扰企。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各单位应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规范性文件必要、正确、合法、适当、可行、务实、管用、有效。要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文件质量。“一府一委两院”要建章立制,构建完整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的全流程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有必要、不违法、很适当、确可行、真管用、很有效,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县政府要加强对县直各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向县政府和乡镇人大报备。要强化备案审查,确保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是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重要途径。县乡两级人大要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严格履职行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以法治标尺校准“红头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为法治衡南建设作出人大贡献。
来源: 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丁丁 许小春 全秋桂
编辑: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