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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联合开展“戴帽工程”专项行动 共筑交通“安全网”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凯文 林航 编辑:胡君 2024-04-10 17: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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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融媒体中心4月10日讯(记者 凯文 林航)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 4月10日,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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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可以放在后备箱或者座位下面,出门开车一定要把头盔戴好。”在云集街道黄金路口和新塘南路交界处,执勤民警与驻村干部拦下一位车主,并劝导该车主配合工作。

本次整治行动采取定时、定点与巡逻相结合,在事故多发区重点管控,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学校周边设置临时执勤点,严查摩托车和电动车超载、驾乘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非法安装伞具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查处主要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通过对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讲解安装伞棚、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给驾乘人员带来的危害,号召大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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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云集中学门口路段,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正在对非法加装遮阳伞进行现场拆卸,并进行安全教育劝导。大队还通过流动宣传车、劝导员喊话、播放安全提示等方式,循环播放“戴帽工程”行动宣传音频,让宣传音频回响在街头巷尾,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常态化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利用固定值守、错峰执法,入社区、校园、企业宣传等方式,深化推动‘戴帽行动’专项整治,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提高交通安全常识,摒弃交通陋习,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云集中队副中队长张轩说。

此次行动,共查处“摩电”未戴头盔违法行为26处,超员6起,无牌4起,未年检1起,准驾不符1起,无保险2起,教育劝导驾乘摩电车辆未戴头盔人员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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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文 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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