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经组织全面开展建筑垃圾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严肃惩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现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执法典型案例。
关于盛某辉违规运输建筑垃圾遗撒污染道路案
基本案情:2025年8月28日,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渣土管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行为人盛某辉驾驶小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行驶至县城富园路地段,因未对车辆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建筑垃圾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约50米。经查,行为人盛某辉违反了《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运输煤炭、土方、砂石、水泥、垃圾、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不得遗撒物料”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运输车辆遗撒物料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清除,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代为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对涉案行为人盛某辉处以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