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2017年8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报》(发改办体改[2022]907号)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规定,根据企业自主申请,经资质审核、市场考察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预选结果
1、湖南喜宝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三、预选要求
请中选的预选经营者尽快向我局提交法人征信、营运方案等资料。预选经营对象若有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继续履行,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能通过公示审核,则重新面向社会考察经营企业。
四、质疑与投诉
1、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预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2025年6月10日前提出质疑。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实名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申请材料、预选过程和预选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开展调查、答复和处理。
3、受理机构: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衡南县城区富民巷168号,电话0734-8553311。
五、其他事宜
本公示由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3日
来源: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