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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衡南县“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

作者:klz 编辑:张扬 2018-06-08 17: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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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8年衡南县“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党委,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关于举办2018年衡阳市“欢乐潇湘·幸福衡阳”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衡市宣通〔2018〕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举办“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8月。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

  三、活动内容

  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评奖;组织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四、活动安排

  1. 宣传发动。6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层层发动,动员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

  2. 县级比赛。7月底,对各单位遴选申报的作品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获奖作品全部参加衡南县“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并颁发获奖证书(不发奖金)。8月初,从获奖作品中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5件(一等奖和二等奖)参加全市比赛。

  五、参赛对象

  除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士(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体广新局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活动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士的作品,可邀请参加展览)。

  六、活动组织

  成立2018年衡南县 “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科卫任主任,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和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广电台、县文联相关工作人员和县美术家协会、县书法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联,朱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要把“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为一项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 保障经费。本次群众文化活动规模大、内容多、要求高。为切实做好这一文化惠民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活动经费上给予保障,以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3. 突出主题。要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通过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成就,展现全县美丽的自然风光、迷人的民情风俗、深厚的文化传统,讴歌人民群众创造的美好生活。作品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

  4. 注重指导。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要结合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专家对基层创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以提高群众的艺术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5. 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各地“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1. 2018年衡南县“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2. 2018年衡南县“欢乐潇湘·幸福衡南”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

  中共衡南县委宣传部

  衡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衡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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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lz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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