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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2衡南向阳至龙泉公路土谷塘湘江特大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luker 编辑:张扬 2018-06-08 1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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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322衡南向阳至龙泉公路土谷塘湘江特大桥工程 G322衡南向阳至龙泉公路 的控制性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3】1038号文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衡阳市交通运输局以衡市交规字【2018】4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定额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土谷塘航电枢纽轴线下游约530米,起止桩号为K6+098.71~K7+111.71,桥梁全长1013米,桥跨布置为10×25m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连续T梁+(56m+7×92m+56m)预应力混凝土悬浇刚构连续梁,全桥采用钻孔灌柱桩基,桥梁宽21米(1.5米人行道及栏杆+18米行车道+1.5米行车道及栏杆)。大桥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安全等级一级汽车荷载等级公路-,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通航等级为Ⅲ-(2)级,项目总投资额约17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G322衡南向阳至龙泉公路土谷塘湘江特大桥工程 施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划分 1 个施工标段。
项目计划工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投标人近5年(按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算)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连续梁特大桥施工业绩(业绩要求:桥梁主跨90米及以上,且桥长1000米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目前无在岗项目;
3.4 投标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或等于80%;
3.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情况及主要人员的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到2018年6月14日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800元/份,设计图纸2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①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③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相关证件(建造师证、职称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中下载打印的业绩截图)。
投标人须提供一套上述原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工程现场的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7 6 9 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8 00 分至 9 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建设管理处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滨河村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8633510 0731-89933599
传真:0734-8950888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 层
联系人:沈先生 杨先生
电话:15973113467 13973143241
传真:0731-88907457
监督部门: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衡阳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7号
电话:0734-8203972
传真:0734-8203972
2018 6 8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要 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财 务 要 求
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或等于80%。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则需分别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5年(按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算)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连续梁特大桥施工业绩(业绩要求:桥梁主跨90米及以上,且桥长1000米以上)。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5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后须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的业绩截图)。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情况及主要人员的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情况逐条作出说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应采用清晰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六个月及以上加盖有社保机构单位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资质要求
(相关专业)
全部经验
(年)
类似工程
经验(年)
数 量
桥梁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10
8
1
试验质检工程师
交通部试验
检测工程师
5
5
1
测量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10
8
1
财务负责人
会计师及以上
5
3
1
计量工程师
兼施工计划负责人
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师
5
5
1
专职安全员
C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3
2
2
注:1. 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应附近六个月及以上加盖有社保机构单位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与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上一年度湖南省交通运输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没有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也没有将投标项目分包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12分
主要人员:10分
技术能力:2分
获奖:10分
业绩:9分
履约信誉:5分
资质:2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或4以下,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开标现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位小数
条款号
条款内容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
(12分)
总体施工组织
布置及规划
1分
内容齐全、充分考虑本工程地质条件和气候、环境因素、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含劳动力布置)、工程网络图和斜率图绘制正确,各施工工艺、工序说明详细、齐全、组织设计科学。计分0.6~1.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
施工方案、方法
与技术措施
2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清晰、施工方法先进、可行,并充分考虑本工程地质条件和气候、环境因素,能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对施工具有高度的指导性。计分1.2~2.0分。
工期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
2分
工期安排合理,明确提出保障工期的措施,且控制措施得当,对本工程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汛期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确保按时完工或提前完工可靠性高。计分1.2~2.0分。
工程质量管理
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质量管理措施具体有效、有独创性、有明确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组织措施功能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技术、工艺上的措施针对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内在质量、提高外观质量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计分1.2~2.0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健全、合理,责任落实。计分1.2~2.0分。
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5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健全、合理,责任落实。计分0.9~1.5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
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5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合理,责任落实。计分0.9~1.5分。
2.2.4(2)
主要人员
(10分)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近8年内担任过特大桥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每项计2.5分, 计满5分止。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3分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证的加3分。
桥梁工程师
任职资格
2分
近8年内担任过特大桥项目桥梁工程师的加2分(提供任职岗位证明材料方可加分)
2.2.4
(3)
评标价
(5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5 E2=1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2分
近8年内获得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项加1分,加满2分止。
获奖
10分
近3年内投标人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包括独立大桥或独立隧道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加3分,最多加9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获奖加满10分止。
业 绩
9分
在近5年内投标人完成的特大桥梁业绩,每增加一项加3分,加满9分止。
资质
2分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加2分
履约信誉
5分
投标人在2017年信用等级为AA计2.5分;在2016年信用等级为AA计1.5分;在2015年信用等级为AA计1.0分。
投标人在2017年信用等级为A计1.5分;在2016年信用等级为A计1.0分;在2015年信用等级为A计0.5分。
在2015年~2017年信用等级为B或C,计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信誉评分按以下规定认定: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当年在我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近3年、近5年、近8年,是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时间。
3.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各评委(共5位)打分的平均值。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作者:luker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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