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
前天上午11点多,我开车经过瑞景云顶至尊楼盘旁时,前面有一部车开得比较慢,我又赶着去接孩子,于是我就想超车,但是很奇怪,这部车一直不让我超车。这时,旁边突然有一个小伙子骑着自行车背着吉他,也不知怎的一下就撞上我的车子后视镜,自行车一下就倒在地上了,那把吉他是用布料裹着,也掉地上了。(2月23日《海峡导报》)
常出门的人都知道,这下坏了,碰到“碰瓷”的了。可不是嘛,这个小伙爬起来,又是捂头要上医院,又是扬言要报警。但光说不动,最后给出了解决的办法,要求赔付医药费1000元,赔摔坏的吉他1800元,合计2800元。而这位“肇事者”实在咽不下这口窝囊气,索性自己打电话报了警,请求公断。而说来也怪,那小伙子“肇事者”报警,也不索赔了,骑车一溜烟跑了。
这一幕颇具喜剧色彩,小伙子之所以要跑,道理很明白,因为这“碰瓷”靠的就是连蒙带唬,一般人不了解,经“碰瓷人”一阵连蒙带唬加恐吓,为了息事宁人,花钱消灾,多半都会乖乖的掏钱。于是掏钱人打掉牙往肚里咽,“碰瓷人”没事偷着乐。一幕丑剧常常就这样谢幕。可没曾想这位“肇事者”不怕“见官”了。“碰瓷人”扬言要报警不过是故意做作,实为拉大旗作虎皮,外强中干,等到警察真来一切必然一清二楚,到时候“碰瓷”没“碰”上,说不定还要受到处理,于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只好溜之大吉,自认倒霉。
其实,“碰瓷”现象也往往就是“见光死”。其之所以找个借口对一些路人和汽车进行敲诈勒索,依仗就是很多人的侥幸心理,惧怕按章按法,只想用“私了”代替法律。当事人越害怕,“碰瓷人”越嚣张,讹人的价码也会直线上涨。而反之,对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些突发事件,要敢于见光,敢于按章按法论处。这样一来“碰瓷人”惧怕真相败露,就会立马泄气寻找台阶溜走。报道中司机碰到的这位“骑车背吉他”的碰瓷者正是这样。
阳光是个好东西,不仅能杀菌,能败毒,更能揭穿一切阴谋诡计。“碰瓷”现象可恼又可恨,人们更是希望警方要对此严厉打击,严厉打击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人人在碰到“碰瓷”时,都能心胸坦荡,凭公而断,“碰瓷者”还会有那么多市场吗?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更是为了社会的安宁,我们不妨鼓起勇气,有人敢“碰瓷”,咱就先让其见光、碰警、碰法。
来源:红网
作者:老癸
编辑:张扬
本文为衡南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