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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4起典型案件“十禁令”保企业发展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蒋莉丽 编辑:张扬 2013-07-15 01: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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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在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会议上,市纪委集中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4起典型案件。会上,还向各县市区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禁令”规定公职人员涉企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会员卡”等十类违纪问题将被严打。


  今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察局共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28件,责任追究7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1人次,政纪处分20人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人。以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案件为例,国家公职人员涉企违规,找企业吃、拿、卡、要、报,各种手段加重企业负担等情况最为普遍。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明确指出,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免职。


  相关链接:“十条禁令”


  ●禁止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报”;


  ●禁止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


  ●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刊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


  ●禁止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


  ●禁止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


  ●禁止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上限处罚;


  ●禁止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


  ●禁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


  ●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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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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