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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9时许,珠晖区交警大队巡逻中队中队长何方东率中队民警到衡花公路口巡逻、疏导交通时,现场查处一起公交车驾驶员违法行为。
交通民警在衡花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D93416的23路公交车驾驶员属无证驾驶。经查,这名23路公交车司机余涛,男,90年生,茶山坳镇古城村人,从未取得任何驾驶证件。
半个月前,余涛通过熟人介绍,购买了一辆公交车,并将该车挂靠在某公司,为了节省开支,自己开车搭载乘客往返火车站至金甲岭。珠晖交警查处该公交车时,车上仍载满了乘客。民警在与余涛的简短交流过程中发现,余涛对交通法规了解甚少,安全意识淡薄。其车挂靠的公司对驾驶员监管力度不够,车队安全培训缺失。
交警部门介绍,无证驾驶公交车是对自己和公众安全的漠视,属于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罗辉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