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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上午,记者行走在三泰菜市场一过道上,无意间发现一绿色脸盘里装有两只奇怪的小动物,走进一看,原来是两只可爱的小刺猬。显然刺猬很不喜欢被套在网袋里,使劲地蹭网袋。其中一只刺猬已受伤,脖子处有一道鲜红的伤口。这时,一中年女性忙推销:“这是山上捉来的野生动物,价格便宜50元一只。
记者起身张望,看见约10米远处,几只鸟儿也不幸来到了菜市场。据买主介绍,这是斑鸠,山上捕捉而来,一只35元。
随后,记者再往回走,却发现刺猬与中年女性已经不见踪影了。
当街销售野生动物是否合法?林业局森林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副科长王亚成告诉记者,刺猬与斑鸠均为省重点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植保护法》,捕捉与贩卖都是不允许的,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如被查处一般是对商贩进行教育,收缴野生动物并放生。但如果发现贩卖穿山甲、猫头鹰、老鹰等国家二级及以上保护动物,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亚成还提醒市民,如有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可拨打举报电话8811959。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卢幼莲李品晶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