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发放城区高龄津贴的通知》(衡民发〔2025〕23号)
二、对象范围
衡南县户籍,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
三、发放标准
80-89周岁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30元/人/月。
四、发放方式
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实行按季度打卡发放。
五、执行时间
80-89周岁高龄津贴发放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六、申请审核流程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联合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核实并将申请对象信息录入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后,按程序上报至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七、所需资料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手持当月报纸或杂志生活照(6寸)、农商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一式两份)。
八、动态管理
乡镇(街道)要将高龄津贴发放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信息数据库,加强与人社、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准确掌握高龄老人新增、注销、变更等情况,严格审批发放程序,切实做到不漏发、不错发、不超发,相关动态管理情况每季度上报至民政部门。咨询电话:0734-8559312
衡南县民政局宣
来源:衡南县民政局
编辑:张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