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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汉语》拾零之④——约:信守承诺是根本

作者:luker 编辑:张扬 2018-09-09 2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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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 银

  “约”字初见于战国竹简,作 、 ,意思很容易理解,指用绳子缠束。但从字源上,可以说它是一个错别字,所从“勺”实际上当为“久”。

  “勺”,商代金文作 ,像勺中舀食之形。《说文解字》:“挹取也。象形,中有实,与包同意。”“久”则出现得比较晚,目前出土的最早字体为战国时代的竹简,作 ,跟今天的字形差不多。《说文解字》:“以后灸之,象人两胫后有距也。《周礼》曰:‘久诸墙以观其桡’。” 意思解释得没错,但字形解释错了。字本像烙铁之形,一般用于标记物体,俗称“烙印”。标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区别,通常用于牲畜。因为大家将牲畜放牧在外时,如果不做好标记,就会相互混淆。其方法主要有染色、打孔、挂牌、剪毛、烙印、缠绳等,其中烙印会在动物的皮上留下伤痕,故比其它方法最为可靠而持久。因此“久”有持久之意。《易·系辞》:“恒久也。”

  其实西周早期的金文即有“约”字,《殷周金文集成》所录3516器铭文中作

  ,被隶定为“ ”或“ ”字,本义是指以线绳约束的方式标记物体。这种方法最为简单,故有简约之意。为了让对方明白,要相互事先约定缠束的形式,不能擅自更改、造假,因此大家必须诚实守信才行。故其初义便指约定、约束。《礼·曲礼》:“约信曰誓。”唐贾公彦疏:“共相约束,以为信也。”可见,“约”当以“久”为音义,与“勺”没有关系的。类似的字还有“灼”,《说文解字》:“炙也。”显然也当是从“久”。

  但就“斗”来看,“勺、久”所指物最初应同。“斗”的甲骨文作 ,在勺的柄上作标记,像是指柄很长的勺子。战国古文作 ,与同时期的  (久)关联是明显的。可见,勺与久,本是一物而两用,可以作为舀食之器,也可以作烙铁使用;后来才分化为两个字。

  诚信乃立国之根本,古代对“约”十分重视。《周礼·秋官司寇》记载,那时便有“司约”的专职机构,类似今日的“公证处”:“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治挚之约次之。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剂”,指契约文书的载体。对违约者会处以极刑。刘邦在攻取咸阳后,正因为能与关中父老、豪杰严格“约法三章”:“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被判有罪。”才得到了百姓的信任和拥护,打败了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

  孔子曾道:民无信不立。曾子是孔子的学生。有一次,曾子的妻子准备去赶集,由于孩子哭闹不已,曾子妻许诺孩子回来后杀猪给他吃。曾子妻从集市上回来后,曾子便捉猪来杀,妻子阻止说:“我不过是跟孩子闹着玩的。”曾子说:“和孩子是不可说着玩的。小孩子不懂事,凡事跟着父母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哄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啊”。于是曾子把猪杀了。曾子深深懂得,诚实守信,说话算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若违约不杀猪,那么家中的猪保住了,但却在一个纯洁的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最近看了一个国外的小视频:两小姐妹同父亲在超市买东西,妹妹故意打掉了姐姐手里的东西,父亲知道后,执意要妹妹向姐姐道歉。妹妹起初不肯,在父亲的耐心教育下,她终于愿意向姐姐说“对不起”,姐姐也表示了原谅。可就在她刚道歉完时,一位边打手机边走路的女顾客不小心撞到了她,理都没理会就走了。妹妹立即斥问父亲:“她为什么不道歉?”父亲便找到那位女顾客,可她根本就不理会,两三次都还是这样。为了不给女儿造成阴影,他只好找到超市的保安说明情况。保安要求那位女顾客向小妹妹道歉,她还是不肯。一会儿,警察在保安的带领下,以侮辱儿童罪要逮捕这位女顾客。这个时候,父亲觉得事态有些严重,反复向警察说明情况,不要逮捕她。妹妹也意识到道歉的重要性,像她父亲劝她那样主动劝这位女顾客。女顾客感动地边哭边说“对不起”,热情地拥抱了小妹妹。

  曾子的“杀猪”,自己可以解决;而视频里的“对不起事件”,却超出了父亲的能力范围。好在超市的保安和街上的警察,为维护“伤害了对方,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应该向对方道歉”这样一个约定,不是消极应付,而是积极配合。正是这样,才完美地教育了这个小女孩。否则,即便那个父亲教育得再好,也被那个女顾客这一下撞得无影无踪了!

  可见,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级社会机构,信守约束、重视约束是多么的重要!

作者:luker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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