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关于印发《衡南县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衡南县妇女联合会
南文明办〔2017〕9号
关于印发《衡南县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文明办、妇联,县直机关各单位文明办、妇委会:
现将《衡南县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衡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衡南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5月8日
衡南县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方案
按照县文明委的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首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为搞好这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家庭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全县城乡家庭。共评选表彰20户文明家庭。
三、评选程序
1. 组织发动。5月下旬,在全县启动评选工作。县文明办、县妇联将在主要媒体及网站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2. 择优推荐。各乡镇文明办、妇联和县直机关各单位文明办、妇委会,负责本地本单位文明家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汇总后向县文明办、县妇联报送。县文明办将在20户县级文明家庭中择优评选推荐为市级文明家庭。
各地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推荐表(3份)报县妇联。每个家庭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标题格式为“××家庭事迹”,内容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与推荐表、3张家庭生活照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hnfl8550021@163.com,联系电话:8550021。
3. 审核评选。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审核候选家庭资格和事迹材料后,提出县文明家庭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后,由县文明委统一审核,并在县级主要媒体和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总结表彰。县文明委审定拟表彰名单后,作出表彰衡南县首届文明家庭的决定。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一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安排。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表彰衡南县首届文明家庭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个注重”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要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面向基层家庭,注重推选过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意见,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3. 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报道、评论言论、权威访谈、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候选全县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发挥新媒体移动化、时尚化、互动性、即时性等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手机客户端、动漫、公益广告等方式,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
4. 严格评选程序,保障推荐质量。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是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5. 关爱文明家庭,突出价值导向。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全过程,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彰显文明家庭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附件:1. 衡南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 衡南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附件1:
衡南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 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 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 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 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 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 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 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 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全县文明家庭:
1. 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 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 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 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 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 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 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 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 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