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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衡南县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

编辑:张扬 2017-06-01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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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全县65个贫困村(合村改革后)年内全部退出。具体指标为:“两个确保”即贫困发生率确保降至2%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达到4万元以上。“两个完善”即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确保减少贫困人口13087人。具体指标为: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 “一超过”。 即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按201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的不变价),贫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00元以上。“两不愁”。不愁吃,即家庭成员常年食品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饮水安全达标;不愁穿,即家庭成员常年服装支出由家庭自主保障或国家保障,家庭成员生活稳定在温饱水平以上。“三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障,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义务教育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无因贫辍学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享受其他相应教育扶贫政策;住房安全保障,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和抗震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用房不计入面积控制要求),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按搬迁安置房相关标准执行。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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