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2017年第11期

编辑:张扬 2017-05-06 07:41:13
—分享—

  衡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2017年第11期

  衡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衡南县连夜调度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批交办案件

  5月4日23时许,衡南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批交办的“云集镇河市村坪头顶组养猪场污染”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蒋长富迅速组织畜牧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云集镇政府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蒋长富强调,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限时办;要以点带面,推进全县畜牧养殖场的环境污染整治。

  会议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畜牧局牵头,环保局和云集镇政府配合,迅速展开调查行动。畜牧局负责调查整理案件具体情况;云集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对该事件反映的信息收集;环保局当晚做好现场环境调查和监测取样工作。调查取证后,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切实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要立即启动推进全县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牧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环保及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养殖场污染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加快完成全县养殖场治理工作。

  会后,相关部门连夜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衡南县召开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会议

  5月4日上午,衡南县召开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会议。会议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回收管理方式作了详细安排部署,并就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分院院长、各民营医院院长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递交了“二○一七年医疗机构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责任书”。

  会议强调,全县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结合我县医疗机构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实际情况,找问题、强措施、补短板;要凝聚共识、强化措施、彻底整改、认真履责、从严追责,以确保我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卫生监督工作副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分院院长、各民营医院院长等共80余人参加。

  抄报: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委政研室,县人大城环资委,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衡南县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

  发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服务中心,岐山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编辑:张扬

阅读下一篇

返回衡南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