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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不开发票被责令整顿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卢幼莲 编辑:张扬 2015-10-09 0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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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在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加的油,加油站却开出中化石油蒸湘北路加油站的发票”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近日,市民谢先生向衡阳新闻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桩事。

  谢先生告诉记者,9月17日上午,他在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加了约两百元的汽油,当他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却称,该加油站刚开业不久,还没有发票。当他要求一定要开具发票后,工作人员却拿给他一张发票地址显示为中化石油蒸湘北路加油站的发票,且发票日期为9月15日,油量也与自己的加油量不符。

  9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求证此事时,该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由于加油站刚开业不久,还不能开印发票,如果一定要开具发票,他们可以打印一张名为“船山大道加油站开具普通发票的凭证”的纸条,顾客凭借这张纸条去其他门店,均可开具发票。

  “加油站不开具自己加油站的发票是否合规?”带着疑问,记者致电12366国家税务服务热线得知,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的做法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加油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且必须开具自己加油站的发票。

  之后,记者将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不开具自己加油站发票一事,反馈给衡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衡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赶赴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未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制度未上墙三项违规行为。

  衡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中化石油船山大道加油站的行为涉嫌违法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目前,已经下发了责任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如逾期不整改完毕,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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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幼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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