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
近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政府网站普查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普查范围为:衡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办事处)政府网站、县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通知》要求,要真实、准确、完整填报表格。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无法整改或无法及时更新信息的网站要立即关停。
《通知》提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衡南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衡南县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
据了解,4月14日上午10点,20余名机关单位、乡镇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在县四大家集中参与培训,上报政府网站普查相关资料。(详情见南政办函[2015]15号文件,请访问www.hengnan.gov.cn)
来源:衡南政报手机版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