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
陈某原本从事装修工作十余年,2011年9月份,为承接衡阳市某公司的装修工程,陈某便假借深圳市一知名装修公司员工的名义,与衡阳某公司进行洽谈并达成合作意向,由于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加盖公司印章,陈某便自己开车找到刻章摊位,以50元的价格找人私刻了深圳市某装饰公司印章,并使用该枚印章与对方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衡阳这边的公司发函到深圳某装修公司后才得知陈某根本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因此东窗事发。
办案检察官提醒,本案是一起普通的伪造公司印章罪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为了一时的便利,随意私刻公章,加上现在社会上大街小巷四处都是刻章的宣传广告,导致此类犯罪的滋生。本案的当事人也是图一时之利,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误入歧途。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邓德胜常靖
编辑:张扬